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建新闻
分享

福州新闻网7月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林晗)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福建省出台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等政策,惠及所有参保失业人员。

据介绍,我省延长了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此外,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同时,我省还阶段性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和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其中,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临时生活补助。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为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可不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直接申领。失业人员也可通过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领。

责任编辑:赵睿

最新福建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全国首创!泉港驿坂服务区打造“赛事+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