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7月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记者3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日前出台《福建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明确“明天计划”由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资助对象为本省户籍0~18周岁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孤儿。资助范围包括诊疗、康复、特殊药品、辅具器具配置、体检、住院服务等费用。
根据《实施细则》,项目资助范围是孤儿年度医疗康复费用的自付部分(即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其中,诊疗费用资助标准为孤儿一年内在定点医院的诊疗费用(包括住院及门诊费用)中累计在1000元以上的自付部分。孤儿在定点医院内接受专业医疗康复训练费用的自付部分,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特殊情况下需到非定点医院进行语言训练、心理康复的,经审定后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
特殊药品费用包括孤儿因患心脏病服用波生坦(全可利)、患结节硬化症服用雷帕霉素(雷帕鸣口服溶液)和依维莫司费用的自付部分。有功能障碍的孤儿,在定点机构配置康复辅具器具(如假肢、人工耳蜗、助听器等)费用的自付部分也可享受资助。孤儿每2年1次的体检费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次不超过800元。住院服务费用按孤儿住院治疗例数,配套资助住院服务费,资助标准一般为每人每次70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2次。
据了解,“明天计划”实行定点医疗制度。结算年度为自然年度,每年12月31日前,各地在定点医疗机构已完成的诊疗、康复以及体检的有关费用,列入本年度结账范围。同时建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档案保管年限不低于10年。
责任编辑:刘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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