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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省民政厅消息,日前,福建省民政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行动计划。

主要任务:(一)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完善与岗位特点、工作年限、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相匹配的社区工作者岗位及薪酬等级序列,着力解决社区工作者身份定位、报酬待遇、发展出路等方面的问题。省级在厦门开展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试点。各设区市可结合实际,选择若干县(市、区)、街道先行部署推动。

(二)设立社区民主议事厅。充分利用社区现有综合服务设施,依托社区办公、活动、议事等场所,以及社区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灵活运用“线上+线下”形式,在社区(村)设立民主议事厅,畅通居民参与民主协商渠道,增强群众民主协商能力。年底前,各地力争有30%的社区(村)设立民主议事厅。

(三)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各地根据民政部等六部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开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清理工作,制定出具证明的事项清单。对依法规范出具的证明事项,细化具体式样、办理流程和操作规范,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服务场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公布,方便居民群众办事,减轻社区工作负担。

(四)加快智慧社区建设 。福建省民政厅统一开发社区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全省社区(村)基础数据库,提升社区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各地应依托网格化平台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智慧社区建设,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和实时比对,为实现社区治理服务精准化提供依据。有条件的地方,以社区信息平台为载体,自主开发手机APP 微信平台,依托网络信息技术,探索建立社区网上民主评议、民主协商、办事指南、居务公开等。

(五)深化示范创建活动。开展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和第3批优秀社区工作法评选活动,各地申报不少于3篇的村规民约和社区工作法;深入推进晋安、海沧、福鼎3个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创建,形成可推广、可借鉴、可复制的创新经验;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每个设区市选择不少于5个社区开展试点,做到“五个有”:有1个固定的社会工作室、有1个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有不少于3人的持证社工、有1支不低于居民数15%的注册社区志愿者队伍、有1个固定的社会慈善资源。

据悉,根据时间安排:2020年6月—11月,福建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交流学习、工作调研,确保各阶段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2020年12月巩固深化阶段,福建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总结提炼专项行动成效和经验,对其中可以长期发挥作用的,进一步巩固深化,建立长效机制;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积极研究解决。(记者 林先昌)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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