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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24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 通讯员 廖丽华)记者从福建省交通厅获悉,福建省印发《关于做好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除省界查验以及疫情中风险地区中较多病例的乡镇因分区域差异化防控需要外,恢复封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依法依规取消全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设置的查验站点,取消不合理的车辆和人员劝返措施。

对疫情中风险地区中较多病例的乡镇,要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不必要、重复的查验站点一律不得设置。确需封闭高速公路出入口或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和国省干线公路上设置查验站点的,要报省政府审批。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市际、县际客运班线、农村客运以及水路客运应于2月25日前全面恢复正常运营,切实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做好复产复工保障工作,摸清出行需求,科学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开展“点对点”一站式运输服务,保障省外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复工。

严格落实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实现货物运输“零阻碍”,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管理,适当放宽货车进城条件,特别是保障复工复产的物流车辆,减少限行区域、缩短限行时间、延长进城期限确保物资运输通畅。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米袋子”“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及时进场入村。

《通知》明确,各地要强化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密切与公安、卫健、人力资源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交通应急准备,最大限度保障正常安全通行条件。对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的行为要加大查纠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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