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提交一审——
强化父母的主体责任 加强规范家庭教育工作
海峡网11月2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25日,《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提交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条例(草案)对家庭尽责、政府推动、学校指导、社会协同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调查数据显示,我省超八成家长对如何教育子女感到困惑焦虑,近八成家长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借鉴,家庭教育问题日益凸显,亟需通过地方立法,强化父母的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家庭教育工作,促进和保障家庭教育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本次提交审议的条例(草案)突出价值取向,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家庭建设的要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规范;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父母责任不清晰、政府支持较薄弱、学校指导不全面、社会协同不够有力、专业队伍建设不足等突出问题,通过明确家庭主体责任、明晰政府部门职责、完善学校指导内容、统筹社会资源等进行系统规范;注重奖惩并举,在制度设计时明确了激励、促进和保障措施,目的是教育、督促、指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同时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服务机构、政府部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力求做到“软”“硬”结合、务实管用。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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