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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0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据省财政厅消息,近日,中央下达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94亿元,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根据财政部、住建部新修订的《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起老旧小区改造列入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截至目前,今年财政部累计下达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8.38亿元(不含中央基建投资),用于棚户区改造、租赁补贴、老旧小区改造等。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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