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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9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据省财政厅消息,近日,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安排资金7483万元,继续实施“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学校教师资助计划”,按每人每年1.5万元标准,补助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补充农村教师。安排资金1132万元,继续实施“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对到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任教的高校毕业生,从第二年起,连续4年按年5000元标准代偿学费,2019年补助2264位农村教师代偿学费。

责任编辑:刘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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