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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自觉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断提高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养老、社区治理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托底民生暖民心

海峡网8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婚姻殡葬、慈善促进……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触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各级民政部门自觉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断提高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养老、社区治理、双拥共建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我省民政工作四年被评为优秀省份,2017年排名全国第一。

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近年来,我省民政部门在弱有所扶、老有所养、社会治理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把群众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

保民生兜底保障网越织越牢

2017年元旦,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说,“我最牵挂的还是困难群众”,温暖了无数人的心。

心系困难群众,情牵百姓冷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保基本、兜底线制度不断健全,省、市、县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把民生兜底保障网织得更密、编得更牢。截至目前,所有县(市、区)实现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全省城乡低保年平均标准均为7350元,比2012年底分别提高89%、263%;城乡特困人员年平均供养标准均为15941元,比2012年分别提高310%、311%。

民政工作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为推进社会救助精准化,让每个真正困难的群众得到有效救助,我省全面建立跨部门、常态化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2018年全省共筹集临时救助资金2.85亿元,与2012年相比增长591%。

作为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民政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投入。2013年至2018年,省财政累计投入86.72亿元支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救助管理机构设施更新改造、政府购买服务等社会救助项目,每年近51万困难群众得到经常性生活救助,约14万人次得到临时性生活救助。

近6年来,我省累计下达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49.5亿元,支持原中央苏区相关县(市、区)急需解决的社会事业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级慈善总会共募集善款超过90亿元,重点用在扶贫助困、助力养老、助孤助学等方面;累计筹集彩票公益金86.89亿元,用于支持我省民生兜底保障、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

近年来,一张覆盖城乡的兜底保障网越织越密,让越来越多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持续推进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衔接,低保救助逐步从“收入型贫困”向“支出型贫困”适度延伸,全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超过省定扶贫标准,11.3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救助。

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每年惠及残疾人近69万。

在全国首个颁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全面配齐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省47845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落实监护责任。

把群众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把党和政府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一张张亮眼的民生成绩单背后,蕴含着浓浓的民生情怀,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民生福祉的温度。

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补短板养老服务改革显成效

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鼓楼区军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调研时说,现在是老年社会,养老服务工作越来越重要。并叮嘱工作人员“好好干”。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在我省,现有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571万,占总人口数量约14%。其中,80岁以上和失能、空巢、政府需兜底的老人总数有260万人左右。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如何让老人快乐地生活、健康地长寿、优雅地老去?

为有效破解养老事发展难题,2017年8月召开的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将养老事业发展作为补齐民生事业短板的四项重要内容之一进行部署,规格之高、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在全省民政工作历史上是首次。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进一步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十条措施》……近年来,一系列养老扶持政策密集落地,打出多套“组合拳”。从“补砖头”到“补人头”,从“鼓励”“支持”到“全面放开”,我省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不断“加码”。2016年以来,我省先后制定70余份养老相关配套政策,构建起“1 N”的政策体系,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

随着政策落地,养老服务补短板成效显著。

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照料中心从无到有,已建成405所,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覆盖率达80.1%;建成农村幸福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等8803所,建制村覆盖率达53%;各类养老床位达19.2万张,比2013年增长11.7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3.6张;全省每个县(市、区)均已落地1家以上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目前已有160多家;乡镇敬老院平均床位使用率由16.7%提高到50%以上,社会化运营比例由2.4%提高到38.5%;医养结合水平大幅提升,90%养老机构能够提供不同程度的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服务社会投入占比由2012年的25%提高到58.7%,2018年吸引社会投入达34.95亿元。

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随着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一个个离家更近、服务更全、环境更优、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场所“遍地开花”,一幅“最美不过夕阳红”的和谐画卷正徐徐展开。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促和谐激发社会治理新活力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和最具活力的细胞。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转变社会治理方式,有效激发了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城乡社区治理全面加强。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活动。福州军门社区“13335”经验作法被民政部在全国推广,并入选中组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典型案例。6年来,省级财政共投入1.32亿元用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三社联动”建设,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从88.1%提升至98%,社区服务站平均面积增长率达116%。积极开展社区负担专项清理,社区机构挂牌减少42.8%,社区台账报表、检查评比、盖章证明等负担均减少50%以上。

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批准成立以“海峡”冠名的社会组织,对台湾同胞在福建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试点登记。连续成功举办7届海峡两岸婚姻家庭论坛和6届海峡两岸社区治理论坛,与台湾58个村(里)签订交流合作协议,实现设区市结对全覆盖。

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在全国率先出台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文件,强化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支撑。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简政放权,落实直接登记等一系列措施,形成遍布城乡、门类齐全、覆盖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体系。

社工和志愿者队伍逐步壮大。6年来,全省持证社会工作者数量从2116人增加到1.3万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总量从49个增长到346个,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年度资金投入从1700万增长到1.7亿元。志愿服务记录平台从无到有,全省注册志愿者达到480万人,数量占居民人口比例排名全国第八。

此外,民政系统还深入推进社会事务改革和专项行政管理,为全社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社会服务。

婚丧嫁娶皆民生。近年来,我省婚姻登记信息实现部省数据实时交换和全国联网审查功能,将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在2012年对城乡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基础上,我省持续推进惠民殡葬从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全省已有37个县(市、区)免除户籍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2018年全省火化率99.8%、节地生态安葬率达68.5%,均居全国前列。

稳妥有序开展区划调整。先后完成龙岩市永定“县改区”和福州市长乐“市改区”。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首次开展“福建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古村落)”认定,对1239条不规范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

一串串铿锵有力的数据背后,是不断升温的“改革力度”和“民生温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全省民政部门将进一步改革创新、强化民生保障、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推动我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让群众有越来越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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