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8月1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记者近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将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补贴时限从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补贴标准为一次性2000元。
据了解,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以下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9月3日至16日期间,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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