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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7月2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为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我省积极做好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的受理转办、统计分析,规范工作流程,将省市县流转周期由原来的约12小时提速到4个小时以内,及时转办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将有限的时间留给负责查处的一线同志,提高办理效率。

根据我省部署,督察期间,省级在接件后2小时内交办至设区市,各地要第一时间登记造册,接件后1小时内转到职能部门或县(市、区),相关县(市、区)应半个小时内转到具体办理的部门和乡镇(街道),切实做到立收立转、即转即办、立行立改。各地不得层层加码、级级提速,擅自压缩办理时限。

同时,我省建立专家会商机制,省级层面,从省工信厅、司法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10部门,甄选22名覆盖农业技术、水文水利、海洋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专家,成立信访分析研判专家库,综合分析研判重点、难点信访交办件,为基层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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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群众信访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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