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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生态文明指数全国第一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东南网记者 张立庆 摄

海峡网6月4日讯(东南网记者 张立庆)6月3日,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郑彧发布公报,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8年,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优,持续保持全国领先。中国工程院发布的生态文明发展水平评估报告显示,福建生态文明指数全国第一。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12条主要河流水质状况为优,Ⅰ类~Ⅲ类优良水质比例为95.8%。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12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湖泊水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全省19个主要淡水湖泊水库中,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的有17个,占89.5%。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较好,优良水质按点位比例评价,优良水质比例为85.1%;按面积比例评价,优良水质比例为93.0%。

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全省68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7.5%;九市一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5.0%(按新标准计算为97.6%);PM2.5浓度26微克/立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3.3%。全省9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从优开始排名,依次为南平宁德莆田龙岩(并列第三名)、厦门福州三明泉州漳州。在全国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厦门、福州分别位列第7位、第8位。

在声环境质量方面,城市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全省24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6分贝,总体处于一、二级水平。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1分贝,总体处于二级和三级水平。在辐射环境方面,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天然本底正常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水平、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控制限值。在生态环境方面,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水平,森林覆盖率66.8%,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全省共10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全省共建立自然保护区93个,其中国家级17个、省级22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5.6万公顷。

今年,我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落脚点将放在扎实打好蓝天保卫战、扎实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推进10个重点整治区域行业、100项省级重点项目、1000项市级治污减排项目;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六个100%”,打造饮用水源保护的“铜墙铁壁”。推进3个土壤环境保护示范区(漳州,三明和南平),5个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平和,连城,尤溪,大田,邵武,建阳项目)和10个县土壤污染风险防控试点(尤溪,大田,平和,漳浦,上杭,连城,福清,泉港,建瓯,建阳)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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