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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5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工信厅、公安厅、财政厅、商务厅、文旅厅、税务局以及福州厦门海关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邮轮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35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的邮轮港口和航线体系、优质高效的邮轮配套服务保障体系、特色鲜明的邮轮研发制造体系、周到完善的邮轮应急管理体系,邮轮产业链基本形成,邮轮建造和邮轮船队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邮轮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对产业升级、经济发展和人民消费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显著增强。

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沿海邮轮旅客年吞吐量达到200万人次;重点建设厦门邮轮母港和福州松下、平潭金井、莆田湄洲岛(或东吴港区)等邮轮始发港,各类型邮轮港口布局合理,集疏运衔接顺畅,运力规模适应需要,维修维护能力完善,邮轮岸电系统完备;制定统一、规范、先进、国际化的邮轮服务标准体系,邮轮母港服务水平达到国际标准,邮轮港口服务规范统一;具备中、小型邮轮设计、建造能力,初步具备大型邮轮配套建造能力,装备制造业有效发展;邮轮物资供应、港口酒店、免税商场、物流配送、信息服务、交通集散等配套服务功能齐全;开通东北亚、东南亚、环台湾海峡、港澳航线和环南海“一程多站”式的邮轮航线,加密海峡两岸直航特色邮轮航线,开通沿海邮轮航线,沿海邮轮市场基本形成。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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