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建新闻
分享

海峡网2月27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海峡网记者 李牧晨 通讯员 刘君华)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今日曝光的6起典型交通违法、事故案例,均是2019年1月份发生在我省的典型案例。

从发布的典型案例看,当前,社会公众交通安全意识仍有欠缺,“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仍然多发易发。福建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环境,打造交通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交通人人共享的命运共同体,切实提升群众出行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2019年第一批典型案例

【又有“醉猫”被逮着了】

1、2019年 1月19日上午,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厦漳大桥站口开展整治酒后驾驶统一行动。9时10分许,杨某驾车途经厦漳大桥收费站,经呼气酒精检测,杨某呼气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 随后,民警将杨某带至龙海市第一医院抽取血样,经检验鉴定,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21.2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经询问,杨某18日晚到漳浦与朋友相聚,晚上8点多喝了一瓶红酒,19日上午家里有事急着回厦门,没想到刚要上厦漳大桥,就被执勤民警查获了。杨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也是悔过不已,积极配合民警的调查,并再三表示再也不敢酒后开车了。目前,民警按照法律规定将杨某移送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不知悔改!男子二次酒驾再被查 在拘留所过年】

2、2019年1月21日19时49分,朱某驾驶闽C76**C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惠安县螺阳金山村火车站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朱某呼气酒精含量为20mg/100ml。经查,朱某曾于2018年3月31日因饮酒后驾车被查处过,其行为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查处期间,朱某妻子孩子也赶到现场,见此情况直埋怨:“之前都被抓过一次了,现在还不吸取教训!都说等我下班载你回家,你偏不!现在又被抓了吧!”朱某儿子一直在询问爸爸要去哪里,为什么不能回家,朱某老婆解释:“你爸又要被关了,不能一起回家过年了!”

【追尾事故前车却逃离 原是驾车男子竟醉驾】

3、2019年1月1日凌晨3时许,晋江交警三中队接群众报警称:其驾车在罗山街道泉安路艾派灯控路段追尾前方一辆小车,前车驾驶人驾车逃离现场,疑似酒驾。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报警人张某驾驶闽CJT***号牌小车行驶到该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追尾前方正常行驶的闽CRJ***号牌小车,前方车辆副驾驶下来一男子,看了一下车尾便回到车内,随后该车立即驶离现场。张某便驾车跟上,行驶一段距离后前方车辆停下。在双方下车协商该起事故处理时,张某发现前车驾驶员身上有酒味,疑似酒后开车,故打电话报警。经民警现场对前车驾驶员黄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173mg/100ml,之后进行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显示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2.17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标准。据调查,元旦假期当晚凌晨1时许,黄某结束饭局后,驾车载着亲戚回家,不料却在途中车辆被闽CJT***号牌小车追尾,由于担心喝酒开车会受查处,自行驶离事故现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处拘役,并处罚金,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饮酒会导致人体视觉感官和判断能力降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酿成伤亡严重的交通事故。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幸福,切记喝酒不开车,永远不侥幸。

该罚!这两辆客车超员,交警当场抓现行

4、2019年1月2日16时10分,南靖交警大队龙山 中队民警在国道319线龙山路段巡逻时,发现闽EER**6号小型面包车车上乘员较多,遂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民警责令王某将车上超载人员卸载,搭乘其他车辆回去,并依法对驾驶员王某某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记6分。

5、2019年1月1日14时40分许,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厦漳大桥站口执勤时,发现闽DZ2**5号大客车车内过道挤满了人,存在超员嫌疑。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许某借口下车取证件,弃车逃跑。民警立即组织布控拦截,最终将许某劝返带回执法站。经现场清点,该车核定载人数为55人,但实载85人(共78名大人,7名儿童,其中6名为免票儿童),超载24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许某将超载24名乘客转运,并依法对许某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成员20%以上不足50%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记12分。同时,对许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胆大!货车超载100%,结果……

6、2019年1月15日16时,黄某某驾驶闽J35**1号重型自卸货车途径宁德市东侨区福宁路支提路口路段时(三盛中央公园对面),因超载被民警查获。经现场取证与过磅核查,黄某某驾驶的闽J35**1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370千克,实载39060千克,超过核定载质量154.1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黄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达到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记6分。

法律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交警提示】车辆超员或超载不仅加重车身,降低车辆安全性能,而且由于车内拥挤,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乘客逃生难度,极易导致伤亡人数增大。

相关链接:酒后驾驶的危害

1、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

2、饮酒后会使人的视野减小,视像不稳,色觉功能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3、喝酒的人,大都觉得少喝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就没事,其实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疲劳驾驶的危害

1、 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档不及时、不准确;驾驶人处于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甚至会忘记操作;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2、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呆板、手脚发胀或有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急躁等现象。如果仍勉强驾驶车辆,则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超速驾驶的危害

1、易发追尾。当前车紧急刹车时,同车道后车如超速,则极易发生追尾。

2、容易翻车。车速如果过快,转弯时离心力会增加。遇有情况急打方向盘,车辆易发生侧滑。

3、影响判断。速度越快,反应时间越短,视野越小。当时速100公里时,视野为40度。

4、后果严重。车速越快碰撞能量越大。时速为10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十层楼高度坠落。

责任编辑:李牧晨

最新福建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BROMPTON JUNCTION福州东百中心全新开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