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供虚假资料注册公司并非法集资 一企业被吊销执照
日前,东侨工商局查处福建省迎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工商登记并以虚假项目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工商部门依法对涉事公司予以45万元的罚款,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经查,福建省迎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梁某在办理公司登记手续时,向工商部门提交虚假住所使用证明材料,并且隐瞒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等材料由他人签字的重要事实。
不仅如此,梁某还开办迎宝财富网,虚构投资项目,虚假声称项目由太平洋保险公司等机构担保,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骗取他人投资。例如,虚构太阳能项目,日化收益率:20.13%,项目金额:5000万元,投资进度:14.01%,担保机构:太平洋保险;虚构广东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日化收益率:15.99%,项目金额:3000万元,投资进度:48.12%,担保机构:太平洋保险。
当事人提供虚假住所使用证明,并且隐瞒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由他人代签的重要事实,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而且将公司用于非法集资等非法经营活动,工商部门依法对其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陈星)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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