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打击欺诈骗取医保行为 开展“回头看”工作
海峡网12月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记者6日获悉,为进一步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决定近期至12月底,在前期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工作。
对于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其通过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等手段,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包括: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对于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检查其是否存在串换药品、物品,盗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对于医保医师,重点检查其故意忽略人卡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对于参保人员,重点检查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就诊频次较多、使用医保基金较多的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包括:对2017年以来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票据全面复查,结合智能监控数据,对5万元以下票据进行抽样复查;对反复轻症住院病人,抽查一段时间内住院病历,对比前后病史、检查、检验资料的一致性;对2017年以来年度门诊医疗费用明显增加的参保人员就医情况进行复查,其中对统筹区内门诊费用排名前100位的参保人员进行全面复查,其他参保人员结合智能监控情况抽样复查。
省医保部门表示,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医保部门畅通了举报各种欺诈骗保违法行为的举报方式。
微信举报方面,市民群众可关注“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在“医保诈骗举报”栏目进行举报。举报信息包括被举报对象、举报线索文字说明、举报线索资料上传、举报人姓名、举报人联系方式,也可选择匿名举报,所有举报信息均不会公开。“被举报对象”为必填项,“举报线索文字说明”和“举报线索资料上传”两项至少需要填写(或上传)其中一项,不可两项同时为空。省医保中心在收到举报信息后,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市民群众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进行举报。福建省医保中心举报电话:0591-87547716。福建省医保中心举报邮箱:sybjhk@ 163.com。福建省医保局举报电话:0591-87097110。国家医保局举报电话:010-89061396。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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