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加强资金保障支持法律援助机构建设 记者 王永珍
海峡网11月16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据省财政厅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设,省财政厅日前提前下达2019年度法律援助转移支付资金700万元。
自2016年以来,省财政每年下达省级法律援助转移支付资金对财力困难、法律援助工作任务重的地方予以补助和扶持,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据不完全统计,仅2018年以来,全省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万件,接待咨询7.46万人,受援3.25万人次,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9177万元,为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122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96亿元。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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