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建新闻
分享

海峡网10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实习生 陈佳丽) 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通知,享受革命“五老”定期生活补助人员,在现行每人每月1070元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调整后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170元。补助标准从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本次调整补助标准所需的新增经费,由省、市、县(区)财政按7∶2∶1比例负担。市、县(区)财政负担的部分应及时安排下达,确保按时发放。

责任编辑:黄仙妹

最新福建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BROMPTON JUNCTION福州东百中心全新开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