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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总工会、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推进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注重源头解困、动态脱困、应急救助、常态帮扶相结合,不断强化政策引导、项目支撑、结对帮扶、社会保障的叠加效应和整体合力,切实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

通知要求,按照“分级负责、精准识别、一户一档、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深入摸底排查,为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职工建立档案,及时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各级总工会与同级民政部门密切合作,做好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基本信息数据比对和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工作,提高城镇困难职工精准识别能力,对工会组织提请民政部门核查的城镇困难职工情况,各级民政部门应利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配合做好信息查询工作。

针对困难职工的情况,分类施策,提高精准帮扶水平。充分运用政府主导的就业创业扶持、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等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职工实现就业创业;依托医疗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职工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努力降低城镇困难职工医药费用和大病费用实际支出水平;依托助学体系,形成多方联动助学的协作机制,为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提供全程帮扶;依托社会保险,重点帮助其参加社会保险或落实社会保险待遇;依托兜底保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据了解,到2020年,全省在档城镇困难职工中,经过精准帮扶,能脱困全部实现脱困;难以脱困的,各级政府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体系,各级工会提供常态化帮扶,保障其家庭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实现解困。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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