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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宣传贯彻《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2号)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3号)等法律法规,督促煤矿企业牢固树立尊法守法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专题学习宣贯活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2018年4月中旬起,在全省各产煤地区组织广泛开展煤矿安全培训和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题学习宣贯活动。学习宣贯活动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重点学习宣贯《培训规定》、《防治规定》的重点内容,重点解读《培训规定》、《防治规定》等主要条款以及我省的执行说明,并动员部署煤矿安全培训专项监管监察执法和职业病防治执法年等执法活动。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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