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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省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重点工作安排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

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年度工作落实

(一)全力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年度任务。坚持把综合治理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综合运用巡查、考核、约谈、通报等多种手段,组织对重点地区以及进展滞后地区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促推动各地各单位如期完成2018年3月前整治第一阶段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二)深化安全风险摸排。推动督促有关部门、各地区全面深入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各部门、各环节、各领域的“一张图一张表”。

(三)全面开展诊断评估和专项整治及搬迁改造

1.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定级,督促各地做好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评估,摸清掌握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科学分级,区别对待,精准监管。

2.在莆田市召开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现场会,督促各地全面排查评估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构建形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3.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化反“三违”、罐区、特殊作业、安全设计诊断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提升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加强安全仪表系统管理,严格规范承包商等第三方安全管理,切实强化事故防范措施。

4.指导各地督促有关企业,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产品安全管理,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行为。

5.积极配合经信部门,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继续做好泉港化工园区安全控制区工程包建设的相关工作。

(四)加快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漳州古雷化工园区、龙岩上杭蛟洋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试点建设;配合经信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相关工作。

(五)加快推动体制机制建设。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结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配合对省直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梳理修改,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大力推动危险化学品重点县配备专业监管力量,强化基层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做好《高危化学品目录》宣贯,推动落实管控措施,推进属地与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二、坚持通过强化政府监管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一)严格行政许可。从严实施安全准入,提高企业在危险化学品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竣工验收阶段对本质安全的重视程度;加强对各地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审批项目的业务指导,严格审查许可把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持续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梳理总结近年来印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适时修订。

(三)严格执法。指导推动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及企业认真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规定,坚决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加大处罚特别是事前处罚力度,强化打非治违,不断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事故督导查处。坚持“发生危险化学品亡人事故省局一律现场督导,发生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省局一律召开现场警示会”,强化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企业的联合惩戒,督促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五)严格考核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督促各地贯彻落实《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等的通知》(闽安监管三〔2017〕11号)的要求,结合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考核,突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制、安全风险与社会责任意识以及安全管理知识、能力的考核。

(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一是加大基层监管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专题集中培训。二是推动重点企业与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交流互助,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专业能力。三是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执法异地检查和企业间交叉检查,推动提升全省危险化学品执法水平。四是适时组织省内外调研交流活动,及时分享交流学习,交流互动,取长补短。

(七)持续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载体规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平台强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积极发挥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福建联合石化有限公司一级达标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树立标准化示范企业。督导各地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评审,重点指导小微型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八)完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一图一卡一册”。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结合企业实际,完善“一图一卡一册”,开展岗位安全风险分析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督促各地加强“一图一卡一册”信息系统应用,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九)积极推进化工安全人才培养。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工产业工人培养指导意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培养。

三、坚持以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为引领,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一)强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各要素落实要求,以及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有关实施规定。

(二)深入推进精细化工安全风险管控。继续指导重点地区督促精细化工企业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防控。

(三)推进先进方法与技术应用。深化推进自动化控制系统完善、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完善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定量风险评估等先进技术装备及管理方法应用。

(四)规范企业责任体系建设要求。认真宣贯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推动落实全员责任制。

(五)强化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积极推动所有化工园区设置安全监管机构及专业力量,加强一体化示范管理,加快淘汰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指导园内企业形成巩固“比、学、赶、帮”氛围,提升化工园区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六)积极改革创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借鉴浙江等省做法,加快研究优化政府购买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模式;借助氟化工安全监管协作组的作用,指导南平三明和龙岩等氟化工企业集中的地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七)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分片包干联系指导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企业的督促督导检查,指导各地深入开展重点县攻关,加快解决地区、企业之间工作不平衡的问题。

四、不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一)继续深化专项整治。深化经营环节整治,发现零售经营“两关闭”落实不力的依法依纪问责,并纳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

(二)强化监督执法。结合烟花爆竹“一体化”监管工作,完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排查方式方法与机制,突出排查重点,强化风险管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依法依规从严执法处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基层政府打非治违的主体作用和公安部门的积极性,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追踪溯源,依法严格查处。

(四)严格实施安全许可。督促各设区市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企业布点规划,严格烟花爆竹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审查把关,对不符合标准和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

五、推动加强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严格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一)突出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推动将《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安监管三〔2018〕10号)落实情况纳入安全巡查与考核内容,配合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督促管道沿线地区及有关企业落实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责任,建立安全风险防范地企联动工作机制。

(二)强化协调协作。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推动油气管道企业深入开展完整性管理,配合督促有关中央企业全面开展油气管道焊缝质量安全复查治理。

(三)加强源头审核把关。依法严格开展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六、强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

(一)积极推动规范化管理。借鉴安全标准化经验,深化规范化管理工作,继续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重点示范企业进行指导扶持。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强化溴素等新增品种和重点品种管控,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做好源头流向管控;积极参与禁毒工作,与其他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部门形成合力。

七、不断提高监管信息化、宣传教育和社会共治水平

(一)推进信息化建设。配合公安部门,完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散装汽油“一体化”监管信息平台。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持续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推动各地区、有关企业积极使用检查工具和规范化软件。

(二)持续开展事故警示和安全教育。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与常识宣传,督促各地发挥各类新媒体作用,组织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不同对象,观看安全宣传和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在事故易发期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督促各地区、企业提高对事故防范和舆论引导的重视程度以及敏感性应对力。

(三)加大宣贯力度。积极宣传各地区的做法经验,组织指导以多种形式方法,宣贯培训新颁布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等重要规定。

(四)推动构建社会各方参与共治。鼓励积极发挥社会资源力量作用,倡导地方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提高监管效率效果,支持各地对特殊作业实施第三方专业化监管,倡导具有良好业绩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支撑参与安全生产。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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