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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

漳州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漳州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问题: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漳州开发区国土分局原局长赵万坤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

2013年至2015年,经赵万坤同意,漳州开发区国土分局以“招拍挂奖金”“月份奖金”“节日活动”“值班补贴”等名义,发放津补贴和奖金76.6万元。2016年1月,赵万坤到漳州开发区出差,与开发区国土分局5名工作人员到某私人会所接受房地产开发商杨某宴请。2013年,赵万坤违规使用公款购买价值6.76万元的烟酒等,用于单位公务接待。

处理结果:因其本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9月,漳州市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款项,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他违纪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并退赔违纪款项。

问题:龙海市海丝文化研究会会长江智猛、副会长郑云公款出国旅游等问题。

2016年10月,江智猛、郑云以个人身份参加在马来西亚举行的2016世界闽南文化节“海丝文化论坛”并旅游。之后,两人在单位分别报销出国费用5755元。2015年至2016年,经江智猛同意,龙海市海丝文化研究会违规给8名在职人员发放补贴5900元。

处理结果:2017年9月,龙海市纪委给予江智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郑云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款项。

问题: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会原主席江永东违规收受礼品。

2016年至2017年春节,江永东利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工作及担任项目建设代表职便,先后收受多名项目负责人赠送的高档烟酒。

处理结果: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7月,龙文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款项,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问题:诏安县国土资源局桥东国土资源所原所长吴三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2016年春节和2017年春节期间,吴三向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1700元礼金以及烟酒等礼品,用于个人及家庭消费。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处理结果:2017年4月,诏安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诏安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免去其所长职务;收缴违纪款项。

问题:华安县兴安水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建华公款吃喝。

2015年4月至2016年1月,苏建华多次用公款宴请私人朋友,并制作虚假公务接待审批单和接待菜单,在单位报销1255元。

处理结果:2017年7月,华安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款项。

问题:漳州市峰头水库管理局职工洪红海私车公养等问题。

2017年3月至9月,洪红海利用担任驾驶员职便,多次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合计1931元;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洪红海私自租用本人居住小区停车位停放公车,在单位报销停车费用2400元。

处理结果:2017年9月,漳州市水利局给予其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违纪款项。

漳州南靖4单位受通报批评,诏安多名干部被处分

1月11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日前,福建省南靖县纪委通报4起精准扶贫挂钩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典型问题。

问题:华电南靖水电厂精准扶贫挂钩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

2016年3月30日,南靖县委将船场镇梧宅村确定为华电南靖水电厂挂钩帮扶村。但至2017年9月,华电南靖水电厂从未对挂钩帮扶的梧宅村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扶工作落实不到位。

处理结果:2017年12月13日,华电南靖水电厂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问题:工商银行南靖支行精准扶贫挂钩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

2016年以来,工商银行南靖支行从未开展贫困户入户访谈工作,简单地以送“慰问金”代替帮扶工作,只在2017年春节期间对挂钩的龙山镇宝斗村4户贫困户安排慰问金,每户1200元,共计4800元,具体慰问事宜由宝斗村落实,也未填写两本《扶贫手册》,挂钩帮扶举措单一,帮扶成效不佳。

处理结果:2017年12月13日,工商银行南靖支行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问题:中国人寿南靖支公司精准扶贫挂钩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

2016年以来,中国人寿南靖支公司未能扎实开展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只安排单位2名领导干部挂钩12户贫困户,没有严格实行“一对一”挂钩帮扶,未能落实每户贫困户都有1名干部帮扶的工作要求,导致帮扶效果不佳。

处理结果:2017年12月13日,中国人寿南靖支公司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问题:南靖县中医院精准扶贫挂钩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

2016年以来,县中医院未能扎实开展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16户贫困户只安排了4名院领导干部挂钩帮扶,没有严格实行“一对一”挂钩帮扶,未能落实每户贫困户都有1名干部帮扶的工作要求,影响帮扶工作的开展。

处理结果:2017年12月13日,县中医院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1月10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日前,福建省诏安县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问题:诏安县红星乡圆林村经济联合社主任许祖成违规套取“雨露计划”培训补助经费。

2016年2月,红星乡圆林村经济联合社主任许祖成采取虚增培训人员及误工补贴的方式,套取2015年度“雨露计划”培训补助经费20700元,并将部分经费用于公款吃喝、违规接待及其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

处理结果:2017年12月,诏安县纪委给予许祖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规套取的款项全部予以追缴。

问题:诏安县红星乡新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许剑忠违规套取“雨露计划”培训补助经费。

2016年2月,红星乡新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许剑忠采取虚增培训人员误工补贴的方式,套取2015年度“雨露计划”培训补助经费12220元,并将部分经费用于公款吃喝和支付其他费用。

处理结果: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诏安县纪委给予许剑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规套取的款项全部予以追缴。

问题:诏安县梅洲乡梅东村党支部书记吴汉坤、村干部吴仲林骗取扶贫资金,村委会主任吴清松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

2014年9月,在上报2014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时,梅洲乡梅东村党支部书记吴汉坤、村干部吴仲林,利用职务便利,明知本人不符合条件,还将本人列为补助对象,分别违规领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000元。梅洲乡梅东村村委会主任吴清松优亲厚友、显失公平,明知其母亲吴某不符合条件,仍将其列入造福工程补助对象,致使吴某违规领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计15000元。

处理结果:因吴汉坤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梅洲乡纪委给予吴汉坤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吴清松、吴仲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款项全部予以追缴。

问题:诏安县霞葛镇华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江松辉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

2013年12月,霞葛镇华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江松辉优亲厚友、显失公平,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2名亲属列入低保补助对象,并违规领取低保补助资金24567.8元,造成不良影响。

处理结果:2017年12月,霞葛镇纪委给予江松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款项全部予以退缴。

问题:诏安县深桥镇埔上村扶贫信息员陈数榕履职不力。

2017年1月至2017年11月,深桥镇埔上村扶贫信息员陈数榕在贫困户动态管理中,信息掌握不准确,工作不实不细,该跟踪上报而未跟踪上报、该发现而未发现有关问题,致使该村贫困户动态调整不及时、不准确,影响了精准扶贫工作。

处理结果:2017年11月,深桥镇纪委给予陈数榕诫勉谈话。

龙岩

龙岩市纪委通报2起不良习气典型问题

问题:漳平市财政局国库股原股长黄开荣谋私逐利、持家不严。

2014年7月,黄开荣开始担任漳平市财政局国库股负责人,掌管各项财政资金管理划拨大权。上任伊始,某银行行长便到其办公室“拜访”,黄开荣提出希望将其在某单位担任劳务派遣工的儿子安排到该行上班,该银行行长“心领神会”,当即爽快允诺。不出一月,其儿子“顺利”入职该行,并很快被任命为客户经理及团队负责人,享受中层干部待遇。为帮助儿子“拉存款”,黄开荣当起了“揽储员”,他或是将自己权限范围能支配的财政专款存入其儿子所在银行,或是直接将账户提供给相关的业务股室,“示意”将款项存入该行。款项存入后,其儿子向银行认领揽储业绩,银行为感谢黄开荣所作的“贡献”,则“投桃报李”每月给予其儿子固定奖励,并以各种名义向其儿子发放奖金福利。2014年8月至2017年9月,通过黄开荣职务上的影响,其儿子为该银行“争取”到公款存储总计1440余万元。

处理结果:2017年12月,黄开荣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受到免职处理。

问题:武平县武东镇工业服务中心干部石松森工作松弛。

“在其位,不谋其政,‘混’字当头,‘拖’字打底,‘躲’字立身,得过且过”,这就是同事们对石松森的评价。武东镇实行指纹签到制度后,石松森想出了应对之招,他每天掐着点骑着摩托车,车不熄火、头盔也不摘就冲到打卡机前“嘀”一声,之后便调转车头扬长而去,再难见其踪影。镇领导多次找他谈话,他置若罔闻,仍然我行我素。2017年3月,石松森受到记过处分。受处分后,石松森并没有以此为戒,仍然自由散漫,时常不在岗。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石松森对挂钩帮扶的贫困户不闻不问、置之不理。2016年度从未对贫困户入户走访,对贫困户反映的问题也是一推了之,不管是同事还是镇领导打电话给他,经常是无人接听。

处理结果:2017年11月,石松森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莆田

涵江通报2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纪委通报2起“为官不为”问题典型案例。

问题:白沙镇干部陈志福落实项目缓慢。

陈志福作为白沙镇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的经办人员,负责该项目的现场施工监督及材料收集。项目于2016年10月23日完工,但延期到2017年2月17日才进行完工验收。陈志福作为经办人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内业材料及对工程进行整改,造成延期完工验收,履行职责不到位。

处理结果:陈志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问题:白塘镇显应村支部书记郭光华、村主任郭洪建、报帐员郭九新在该村清真牌楼建设项目中违反合同规定多支付工程款。

白塘镇显应村在实施该村清真牌楼建设项目中,没有按照招标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款,造成项目于2014年9月20日竣工后,多支付工程款14514元。

处理结果:案发后多支付的工程款被追回,郭光华、郭洪建、郭九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秀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问题:秀屿区笏石工业园区管委会原主任范青育违规收受服务对象购物卡。

2014年春节前夕,范青育在担任笏石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收受他人送给的购物卡三张,价值共计3000元。此外,范青育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处理结果:2017年12月,秀屿区纪委给予范青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问题:秀屿区前沁农场负责人蔡福章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公款购买消费品等问题。

2014年至2015年,蔡福章在担任前沁农场负责人期间,前沁农场违规发放春节值班补贴、国庆卫生大扫除补贴等共计6100元。此外,蔡福章分别于2014年4月和2014年12月违规使用单位公款购买手提包各一个归其本人及农场财务人员使用,总价值1784元。前沁农场还存在超标准发放降温费、违规报销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处理结果:2017年12月,东峤镇纪委给予蔡福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问题:秀屿区平海镇北峤村党支部委员魏金晃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

2013年和2014年,魏金晃在担任平海镇北峤村党支部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收受该村村民为请求其在自家建房审批一事上给予关照送给的0.6万元和硬壳中华香烟1条、茶叶1斤。此外,魏金晃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处理结果:2017年9月,平海镇纪委给予魏金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荔城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问题:荔城区西天尾镇象峰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党日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

2013年10月至11月间,陈党日擅自用西天尾镇人民政府下拨的工作经费15555元购买香烟,用于该村项目征迁工作接待使用。

处理结果:2017年9月17日,荔城区西天尾镇纪委给予陈党日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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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荔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拱辰中队中队长林洪违规使用公务车加油卡。

2017年2月22日、3月14日、3月31日,林洪先后三次利用自己持有的公务车加油卡的便利,使用该公务车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共计人民币5453.64元。

处理结果:2017年12月15日,荔城区纪委给予林洪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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