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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福建日报APP-新福建7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21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因任职年龄原因,接受刘修德辞去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和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任命陈小平为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因工作需要,免去方群、林蔚芬(女)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任命冯潮华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因工作需要,免去刘朝阳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因工作需要,免去陈星的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因涉嫌违法犯罪,免去阮学智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张兆民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成苏明、赖德芳、游小峰、陈时雄、陈国华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吴贤德为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任命欧岩峰、吴钟夏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因工作需要,免去陈茂和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潘萍(女)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吴金喜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方齐苗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邓世章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因工作需要,免去余学斌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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