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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凭困难证明领助学金?省总工会:有严谨规范的流程   

“谁家今年有考上二本以上的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携带录取通知书和家庭困难证明到市总工会领取2000元的秋季助学基金……”近日,这样一则消息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流传。

记者从福建省总工会了解到,“金秋助学”行动有一套严谨规范的流程,并非仅仅凭家庭困难证明和录取通知书就可以领取助学金。“金秋助学”的对象,必须是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困难职工以及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助学金一般在每年的8月下旬发放,各地市的补助标准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记者了解到,《关于开展2017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已在厦门市工会网上挂出,该《通知》对“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办法”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厦门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小王介绍,今年应届参加高考的困难职工子女资助金为3000元。符合条件的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厦门市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同时提交职工及家属的身份证、工资单、疾病诊断书、大额医疗费用发票、突发事件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由基层工会核实后公示。

省总工会提醒广大群众:不要相信网上谣传,要以各地市工会官方网站通知以及正规媒体报道为准,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工会电话咨询。

另外,该消息中提到“可以到教育局领取一年一万元补助”的内容,经记者与福州市教育局确认也是假的。福州市教育局表示,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助学活动所选择的资助对象一般都要通过学校推荐申报,学生及家长如果接到类似的消息,可以先跟学校联系、核实,防止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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