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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两个房地产新政的颁布和实施,令部分“炒房客”的炒房热情开始消失,而买房的人们,心态也逐渐回归理性。

[案例1]

本想投资,现在卖不出去了

随着新政的实施,有相当一部分“炒房客”面临房子卖不出去的窘境。洪先生就是这样的投资客,他从5、6年前开始,陆续买了若干套房子。最近,洪先生准备抛售1、2套厦门的房子,但此次厦门房地产新政规定,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不少原来和洪先生沟通过有意向买房的买家,都纷纷表示不再买房,让洪先生措手不及。

[案例2]

假离婚,被限购买不了房

上周在集美某新楼盘交了定金的刘先生,本满心欢喜,却接到售楼处的退定通知。

原来,刘先生和他的妻子协议假离婚,准备用这种方式投资买房。可是新政规定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1套住房。由于刘先生离异单身,且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不能再购买低于18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而他定的那套房子是中等户型,被限购了。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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