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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快化解我市商业办公用房库存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出台《关于加快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的通知》,对商业办公房地产项目转型、购买租赁商业办公用房奖励、购买一手商业办公房子女入学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通知》支持商业办公房地产项目转型。未开发建设非住宅房地产项目通过调整土地规划条件、用途,引导项目建设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娱乐产业、教育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软件产业、物流产业、电子商务、众创空间、企业总部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

2015年12月31日前在市本级辖域内通过招拍挂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尚未开发建设(含部分未开发建设但可单独下达规划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商业办公房地产项目,且项目所在区域非住宅商品房(即商业办公用房)现实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可由建设单位申请用地规划整体或部分转型。土地出让条件(合同)设定为自持或不可分割的、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土地用途为酒店的,以及依法认定为闲置土地的除外。

对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开发建设的项目,应按程序申请批准同意后,将商业办公项目调整为住宅或其他适合用途项目开发建设,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核定相应的土地出让金,若最终确定的新用途土地价格低于原成交价的,不予退还。

为此,我市还将建立莆田市商业办公用地性质调整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财政局、土地储备中心、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及各区政府(管委会)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商业办公项目用地性质调整的申请受理、组织审核、跟踪进展、牵头协调等相关工作。

商业办公房地产项目转型需要规范程序。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对本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商业办公项目全面排查统计,于2017年4月30日前提出需要调整的项目计划。申请调整用地规划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属地区政府(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属地区政府(管委会)审议后报市政府(以市政府文电科收件时间为准),市政府收件后转联席办公室进行审核认定、市规划局按新用途拟定规划条件并函告市国土局,市国土局就新的规划条件核定补缴土地出让金、拟定土地出让调整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审议。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规划部门按程序完成地块控规调整报批,各部门根据市政府审议意见和各自职责依程序重新开展完成各项报批手续。仙游县可参照施行。

为促进销售利用,我市还将对购买租赁商业办公用房进行奖励。对购买一手商业办公商品房,各县(区、管委会)可按所缴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给予奖励;对专业化房屋租赁企业一次性购买库存商业办公商品房5000平方米以上进行出租的,5年内房屋出租收入所缴纳各种税金的县(区、管委会)所得财力,按一定比例给予返还奖励,具体返还奖励比例由各县(区、管委会)确定;鼓励旧城改造、库区移民等征迁项目通过货币化安置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对购买商业办公用房的补偿标准由各县(区、管委会)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可采取售租并举的营销方式,探索开发适合年轻人需求的长租公寓等新产品,委托专业的代理经租机构经租房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物业,鼓励引进专业物业机构运营已建成的商业办公用房。

此外,购买商业办公用房的业主,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直接纳入就近入学片区。

《通知》还对提升商业办公用房利用价值、用地供应、市场监测、市场风险等进行详细的规定。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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