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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元旦起,食盐改变传统的专营制度,取消对盐产品的价格限制,以及进入市场的部分限制。盐改方案实施后,经营者、消费者对我省的盐业改革极为关注,与此同时,1月份,广东、湖南等地相继曝出假盐、工业盐甚至毒盐冲击市场的事件,食盐安全成为老百姓关注的一个话题。

面对全国盐改大背景,我省在广泛调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见、多次论证修改的基础上于上个月正式对外发布了《福建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我省在食盐监管方面要求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进一步加强工业盐管理,严防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进一步完善并坚持批发专营制度;进一步发挥福建海盐优势,加强盐田保护,打造高端海盐品牌。

关键词1:完善并坚持批发专营制度

要点:以我省现仅有的4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72家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解读:2017年1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实施,该方案发布后,很多人误以为食盐放开不再专营,今后市场将和其他商品一样完全市场化运作。事实并非如此,《实施方案》再次明确指出,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不再重新核发,有效期延至2018年12月31日。

同时,无食盐批发许可资质的销售单位、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销售外省食盐只能零售,不得批发、代理或经销,或变通方式进行批发、代理或经销外省食盐,否则一经发现,将被重罚。

关键词2:严防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

要点:取消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地方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工业盐的监督管理,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

解读:工业盐其主要成分虽然也是氯化钠,但不同程度地含有一些杂质且重金属超标,甚至有亚硝酸盐,对人体危害极大,可能会威胁到生命安全。

所以在《实施方案》中虽取消我省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但也明确提出要出台工业盐经营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市要加强工业盐的监督管理,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

关键词3:切实做好盐田保护

要点:各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好辖区内省盐田保护区盐田面积和产能,加强盐场内部改革,减轻负担。

解读:为保护省内优质资源,保障省内食盐安全供应,为实现福建盐田的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省政府出台了《进一步促进盐业健康发展六条措施》,对盐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

此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要求,对列入省盐田治理控制区内的盐田,实行有效控制和治理。各地可根据当地盐场生存状况、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盐业供需发展总体形势,按照海域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确定盐田治理控制区的改造、建设或废转的用地用海性质。

对列为省控制废转区盐场的盐田,可按省政府规定的盐田废转条件、程序和要求,申报废转,废转的盐田属于海域管理范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办理用海手续。

关键词4:打造高端海盐品牌

要点:加快开发福建绿色优质、高端食盐产品,提高附加值。支持企业申报福建绿色海盐地理标志,打造福建绿色优质海盐品牌。

解读:福建靠近台湾海峡,天然海水中富含多种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造就了福建海盐清新回甜、美味健康的重要特色,这也是其他地区食盐在原材料上无法企及的天然优势。

由于福建海盐的产量较少,因此高品质和稀缺性为福建海盐打造高端品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福建海盐一直坚持古法工艺、人工制盐,生产过程不添加任何抗结剂,这为构建高端海盐产品也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正因如此,《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以“原生态、纯天然、全人工”的传统独特生产制作工艺为亮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品牌宣传,提升市场知名度,打造福建绿色优质中高端海盐品牌,以进一步发挥福建海盐特色优势,做强做大福建盐业。

关键词5:食盐监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要点:理顺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解读:今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为我省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不变,依旧由省盐务局承担食盐专营和有关盐政执法工作,省经信委负责省盐务局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实施方案》同时明确指出,省直各有关部门及各地市人民政府要保持高压态势,建立打击制贩假盐长效机制,继续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加大打击制贩假盐工作力度,确保食盐市场平稳有序,有效维护食盐安全,为盐业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

相关:真诚合作共创多赢 中国盐业总公司与福盐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2

签约仪式现场图

海峡网2月17日讯(海峡网记者 高颖 陈锦娜 周瑞钦 文/图)2月16日,中国盐业总公司与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福盐集团)与在福州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国盐业总公司、福建省国资委、福建省经信委、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

福盐集团是福建省唯一依法从事食盐专营的国有大型企业,注册资本4.8亿元。在全省9个设区市均设立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各县(市)设立78家盐业分公司,拥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19家,总资产23亿元。全省员工人数1200余人。公司拥有4家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年销售盐产品60余万吨。福建海盐原料取自福建沿海天然深层海水,采用日晒和天然风干结晶生成,以其传统古朴的生成工艺,洁白卫生、颗粒均匀、氯化钠含纯高、杂质少而享誉国内外市场,曾被选为杭州G20峰会和国家重要会议指定用盐。近年来,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充分发挥福建食盐供应主渠道作用,在省委省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立足省内全力打造绿色健康的中高端福建海盐品牌,实行产品差异化战略,通过品牌引领,扩大省内外市场销量,做精主业,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中国盐业总公司创立于1950年,现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大型企业,是中国盐行业龙头企业、唯一中央企业和唯一全国性企业,亚洲最大、世界第二的盐业企业和国内重要化工企业,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46家,职工3.1万余人,年产各类盐1800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17%,其中食盐产销量225万吨,约占全国21.5%,供应和配送居民食用盐覆盖人口4.2亿人,国土面积38%,形成了以东北、华北、华东、华中、西北为主的全国性生产流通布局。

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盐业总公司顺应盐业市场竞争下的发展趋势,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理念宗旨,坚持增进战略互信,携手共进,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以全新的姿态应对行业竞争与经济转型新常态。此次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围绕供应、销售、促进中盐福建发展等方面展开多层次的深度合作,福建盐业将成为中国盐业总公司在福建省区域内食盐业务唯一合作伙伴,中国盐业总公司旗下所有品牌食盐将委托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代理。这标志着双方的合作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有利于推动双方实现利益共同化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亦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盐业市场繁荣与稳定,保障食盐安全稳定供应,共同服务于百姓健康和福祉。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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