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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日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征集2017年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物联网(含人工智能和智能硬件)领域扶持项目。

一、重点实验室

申报范围:

1.综合性实验室,为我省物联网和智能硬件行业提供技术研发支撑、测试、认证等公共服务。

2.专业性实验室,为发展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慧海洋、环境监测、智能家居、智能交通、物联网传输等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研发支撑、测试等服务。

申报主体:省内高校、科研院所。

申报条件:

1.实验室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

2.已有原值不低于500万元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

3.常驻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科研人才不少于12人,从事工程技术研究或技术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

4.建设期内自筹新增建设投资不低于500万元。

5.与物联网相关企业牵头建立产学研联盟和深度合作机制,具有较强烈的服务企业意识和能力,可为企业培养培训相关人才。

二、物联网企业技术创新平台

申报条件:

1.企业在物联网领域研发能力较强,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相关产品和技术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可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能力的物联网产业集群。

2.企业拥有1—2名以上同行公认的专业技术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固定科研人员总数应在15人以上,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占总人数比例达40%以上。

3.技术研发用房500平方米以上,技术开发仪器设备300万元以上,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能够提供技术创新服务。

4.建设期内承诺投入建设运行经费200万元以上。

三、重点应用平台

申报条件:

1.企业通过物联网终端设备采集相关信息,建立物联网行业平台,并向用户提供物联网和大数据应用服务,实现终端、平台、数据、服务一体化运营模式。

2.平台建设总投资达1500万元(含)以上,具备较好的服务基础和开放服务能力。

3.平台运营企业应拥有所用物联网终端设备自主知识产权,如非自身企业生产物联网终端设备,则需联合省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物联网终端设备企业联合申报。

四、物联网企业推广应用活动

申报条件:

企业2017年在省内外举办与物联网有关的专业论坛、项目推介活动,或参加相关综合性展会、物联网、IT领域专业展会。其中:举办的专业论坛、项目推介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150人,展会参展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补助标准:

1.企业举办专业论坛、项目推介活动的场租费和场地布置费,人员邀请费按照总费用30%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2.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会的第一个展位给予全额补助,第二个展位减半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展位数量及价格由主办方提供的展位面积确认函、付给主办方的银行付款单、发票以及参展的展位照片、视频等因素综合认定。展位的价格参考申报单位同一项目的平均报价,就低不就高,同时不超过上年度报价。对于部分展位价格明显超过同地区价格水平的展会,申报企业应提供充实的佐证材料,否则按同等水平核定。对于自办展及独家代理的展会,展位的报价不得超过展会举办地同行业展会的价格水平。

3.已获省商务厅给予展位补助的,不再安排补助。物联网企业推广应用活动视规模和成效,给予10到20万元补助,单家企业年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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