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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是政府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事宜,政务公开就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10月31日的常务会议上明确表示。

近日,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简称《意见》),随着政务公开的不断推进,以后与大家衣食住行相关的政务信息获取将更加方便了。

哪些政务能公开?如何公开?如何确保有效公开?……带着这些问题,咱们一起看看这份《意见》,让自己心里有数↓↓

福建政务要这样公开 不作为慢作为也要“晒”

哪些政务能公开?

《意见》提出政务公开工作要着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六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要先听取公众意见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通过发征求意见函、听证会、社会公示、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二、推进执行公开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也要“晒”

及时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听取公众意见,确保执行到位。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要以典型案例通报的形式公开。

三、推进管理公开

各类“清单”要动态公开

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布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动执法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内容。

四、推进服务公开

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

把各地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等内容。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

五、推进结果公开

全面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结果

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重大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

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第一时间发布基本事实

依法及时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第一时间发布基本事实,动态发布处置进展。

政务究竟怎么公开?

政府出了不少好的政策,但老百姓觉得“太高冷”,不知道哪些和自己有关系。这就涉及到政务信息究竟要如何更好的公开?如何让老百姓看得到、看得明白?《意见》提出要从做好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开发等几个方面着手,加大政务开放力度,增进老百姓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觉得政府文件“太高冷”的小伙伴,以后政策解读会更接地气了。《意见》提出,政府及其部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要主动做好重点解读。为让大家看得明白,《意见》强调,要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提高解读效果。通过媒体、互联网平台及社区公开栏等传统公开平台,搭建政民互动平台。

回应社会关切的效果如何提升?《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同时,建立政府数据资源清单。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福建政务要这样公开 不作为慢作为也要“晒”

如何确保政务有效公开?

要保证政务信息有效公开,就得保证其公开渠道的畅通,此次印发的《意见》明确要求,要提升政务公开能力,要更好发挥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

除传统政府网站外还要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平台

保证政务有效公开,除了对传统政府网站的建设提出了要求以外,还特别强调要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平台。《意见》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开办准入机制, 2018年前建成省级和设区市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逐步打造本地、本部门的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平台。同时,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到2018年,全面形成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网上全流程办理、电子证照库为支撑的办事服务体系,90%以上服务资源实现网上预定和交付,全省80%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省直部门和县级以上政府应设立新闻发言人

各级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利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各级政府机关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做好解读阐释,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

对全省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轮训

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也很重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公厅(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比例不低于4%。力争2018年底前将全省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

新闻多看点

2016年2月17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未来五年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要求到2020年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意见》提出了未来五年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分析,这是自2000年以来中央发布的第四份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有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和范围。

此前,三份有关政务公开的中央文件分别为:2000年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2005年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2011年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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