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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区社会事业局社会保障处了解到,平潭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又涨了。从今年1月起,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提高至每月300元。此外,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已提高至每人每月150元。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1月起,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240元,提高至农村低保水平的300元,调整资金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预留金中支付。

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相关规定,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从征地补偿方案批准次月起,按照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我区2016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为月人均300元。据此,我区将2016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

据了解,我区自2012年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增长机制以来,待遇标准逐年提高,目前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历年累计预留3.69亿元,全区共1.12万人6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享受养老待遇,累计支出保障资金6000万元。

此外,记者也了解到,从2016年7月起,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0元。月标准上调25元,即在原先每人每月125元的基础上增加25元。这是我区第4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此次提标后,我区待遇水平仅次于厦门、石狮,居全省第三。预计我区60周岁以上居民,将有5万人直接受益。

据了解,上述调整自2016年7月起执行,2016年7月至12月的调增部分于2016年12月份一次性补发。从2017年1月起,每月将收到15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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