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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2日下发通知,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第四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截止时间6月12日,审核确认截止时间6月19日,7月进入初赛。大赛出台了八项福建配套支持政策。

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不含厦门)。参赛的团队和企业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2012年晋级首届国家大赛获得名次、历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企业和团队不参加本届大赛。

(一)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且2015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3.非上市企业且无不良记录(在新三板挂牌的可以参赛)。

比赛流程

(一)报名及确认

1.报名注册:有意愿参赛的团队、企业登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报名注册,根据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6个行业,选择相同或相近行业进行报名。

6月19日前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国家高新区、国家级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单位完成所辖参赛项目形式审核和资格确认。

(二)福建赛

1.初赛

7月10日前,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每个参赛项目由全国赛评委库挑选的创投专家通过网络评选的方式进行。评委的平均分为参赛项目的初赛得分。各领域初赛得分在60分以上、且排名前40%(含40%)或前30名的企业和团队进入复赛。

2.复赛

复赛初步定于7月中旬在漳州举行。复赛按6个领域分组进行;初步确定采用8+12分钟模式的答辩评选:参赛企业和团队自我介绍8分钟,现场答辩12分钟;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分数。

3.分赛区赛

(1)鼓励各设区市以“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XX赛区)”统一冠名的设区市级创新创业大赛。有意举办的设区市,由当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向福建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申请,经同意后可以上述冠名举办比赛。

(2)分赛区内的参赛项目先由福建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初赛,得分在60分以上的进入分赛区赛。取得福建赛复赛资格的参赛项目还应参加福建赛复赛。相关配套政策由分赛区自行制定。

(4)企业组有效参赛数超过40家的分赛区给予2个直接晋级国家赛和福建决赛的企业名额,各分赛区根据分赛区比赛成绩推荐。

4.确定晋级全国总决赛名单

8月26日前,根据国家分配我省的名额、福建大赛实际情况、分赛区举办情况等按复赛成绩、参赛领域依序推荐企业和团队进入全国总决赛。

5.决赛及颁奖

8月下旬,晋级全国总决赛的企业和团队,在漳州进行决赛。决赛不分领域和组别,采用5+8分钟模式的答辩评选:参赛企业和团队自我介绍5分钟,现场答辩8分钟;决赛评委由7名创投行业知名人士、知名创业企业家、金融机构及行业著名专家等组成。

6.大赛配套活动

福建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大赛的推进情况,在初赛、复赛期间,组织参赛企业和团队进行培训,邀请创投、银行、担保等金融方面专家参与交流对接。

(二)全国总决赛

总决赛按照电子信息(苏州)、新材料(宁波)、新能源及节能环保(西安)、生物医药(厦门)、先进制造(洛阳)、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桐乡)6个行业进行。

大赛奖项、配套支持政策

(一)奖项

1.福建赛区奖项

奖项设置。设企业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胜奖20名;团队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10名。

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优胜奖2万元。团队组需在2016年9月10日前,在福建省内(不含厦门)注册由团队核心成员组成的公司,方可领取大赛奖金作为公司的创业启动金。

2.全国总决赛奖项由全国大赛组委会确定。

(二)福建配套政策

1.福建大赛获奖并且晋级全国总决赛的企业参赛项目和团队落地企业参赛项目,符合申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条件的,给予2017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立项支持;申报2017年省科技计划其它类别项目的给予项目评审综合分加5分的鼓励支持。获得优胜奖及以上的参赛企业(不含参赛团队落地企业、已获本届大赛奖励项目企业)申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给予项目评审管理分加5分(2017或2018年度,根据科技计划和大赛进度具体确定,只享受一次加分)。

2.对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条件的参赛项目,福建省科技厅优先给予推荐。

3.对进入福建大赛复赛的参赛企业,需要申请以自主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的,省、市知识产权局优先向有关金融机构推荐,并在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4.对符合福建省创新创业企业股权融资与交易市场挂牌条件的参赛企业,免收挂牌费、信息披露费、手续费等。

5.对通过福建大赛初赛的参赛企业,省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组织创业导师、技术、管理和财务专家、技术经纪人等专家团队,为其提供创业融资、股权交易、项目推广、公司治理、技术转移等各方面的创业辅导和项目对接服务。

6.进入福建大赛复赛的参赛企业,符合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条件的,由各地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可优先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各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优惠服务。

7.进入福建大赛复赛的参赛企业,符合授信条件的,所在地科技部门与银行有合作协议支持成立科技支行的,科技支行优先给予授信支持。

8.有关创投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创业融资、商业模式、银行授信、股改上市等方面的指导,比赛优胜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符合投资条件的将优先给予资金支持。

9. 各设区市相应制定有关扶持政策。

(三)、国家政策

推荐进入全国总决赛的企业和团队将享受科技部的大赛配套政策。(记者 李珂)

责任编辑: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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