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建新闻
分享

2016年福建高职招考4月15日开始填报志愿

2016年福建高职招考4月15日开始填报志愿

7日,省教育厅发布了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办法录取办法,对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办法、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安排等作出明确规定。

高职招考根据报考对象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面向中职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两大类,每类招生录取工作分别进行,均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所有报考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其中,报考本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省里统一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本科录取时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文考成绩占80%);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高职(专科)录取时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文考成绩占75%)。

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仅限在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以下录取照顾政策:报名参加2016年我省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30分照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10分照顾。

已参加2016年高职招考报名、但在录取结束后才获得高职(专科)免试资格或加分后达到相应对口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中职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补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其余考生不再进行补录取或调整录取。

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录取照顾政策的,在录取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

本科批次志愿填报将从4月15日开始,录取时间则从4月18日开始。全部录取工作将于5月7日前结束。 (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

责任编辑:肖舒

相关阅读
关键词: 录取
最新福建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BROMPTON JUNCTION福州东百中心全新开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